勞務派遣:又稱人力派遣、勞動派遣等,即勞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需要,派遣符合用工單位條件的勞動者到用工單位工作。它将本為一體的雇傭、使用環節分離,形成派造單位、用工單位、受派勞動者三方關系。它的特點是用人單位“招人不用人”,用工單位“用工不招人”。
勞務派遣一般由勞務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,由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動者給付勞務報酬,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動者之間,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動者與實際用工單位之間。因此鑒别勞務派遭關系的關鍵點在于:一是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之間存在勞務派遣協議;二是由派造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報酬;三是用工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管理。
勞務派造按具體用工模式分類:
★完全派遣
·由派遣機構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,包括人才招募、選拔、培訓、績效評價、報酬和福利、安全和健康等。
★轉移派遣
·用工企業自行招募、選拔、培訓人員,再由派遣機構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,并由派遣機構負責員工的報酬、福利、績效評估、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。
★短期或項目派遣
·用工企業為了某個項目而委托派遣機構聘用派遣相關的專業人才。
勞務派遣的好處:
一是用工單位與外包單位之間存在委托合同;
二是外包單位負責管理勞動者;
三是由外包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報酬。
勞務外包的好處:
簡化管理、提高效率
提升客戶人力資源管理水平
幫助客戶專注核心競争力獲得更高速穩定發展
規範用工,合理規避風險與勞動争議
專業化服務,提高員工滿意度
合法控制和降低客戶運營成本